桂林市市容管理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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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桂林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  桂林市榕荫路8号 电话:2866529

工作职责:
1、负责制定全市环卫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。
2、负责环卫专业技术的科学研究和推广应用。
3、负责全市垃圾中转站、垃圾填埋场的规划、建设和管理。
4、负责对生活垃圾的无害化处理。
5、负责对全市公共厕所的建设和管理。
6、负责行业的指导、监督、检查,协调各城区及市属各县的环境卫生工作。
7、负责协调各城区环卫基础设施设备的报废、更新、改(扩)建、新建计划的编制和实施。


 桂林市城市市容管理处   桂林市西山路6号 电话:2898525  
工作职责:
1、负责拟制全市市容管理的规划和计划,户外广告的市容景观规划。
2、负责对本市户外广告设置的市容管理。对户外广告设置进行市容景观美化管理、组织现场勘察、审核、跟踪管理并组织经常性检查等日常管理。
3、负责依法查处违章违法设置的户外广告及设施,并组织整治清理、拆除。
4、负责布幅广告、墙体广告、空飘气球、充气拱门、彩旗等临时户外广告的市容审核工作和日常管理。
5、负责夜景灯光的市容督查。
6、负责组织协调对乱写、乱贴、乱发等违章小广告的查处、疏导等治理工作。
7、负责市区车辆清洗场(站)的市容环卫管理工作。
8、负责受理依据《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》规定的有关市容管理审查项目的登记、备案、初审。
 桂林市城市管理监察支队  桂林市西山路6号 电话:2136666

工作职责:
1、统一接受公安、交通、工商、民政、建设规划、园林、房地产、市政公用、市容环卫等行政部门的行政执法委托,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,进行综合执法。
2、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、法规、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。
3、行使城市建设和规划管理方面法律、法规、规章规定的对各类违法建设和不文施工等的行政处罚权。
4、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、法规、规章规定的对无照商贩的行政处罚权。
5、行使市政管理方面法律、法规、规章规定的破坏、侵占城市市政设施的行政处罚权。
6、行使园林绿化管理方面法律、法规、规章规定的对损害、破坏园林绿化及其设施的行政处罚权。
7、行使房产管理方面法律、法规、规章规定的对擅自改变房屋结构、作用性质等行政处罚权。
8、行使民政管理方面法律、法规、规章规定的对生产、销售封建殡葬用品、非法为土葬提供服务的行政处罚及对收容对象进行收容。
9、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、法规、规章规定的不按行驶路线、时间、搭载规定的人力三轮车、残疾专用车等违章行为的行政处罚权。


 桂林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办公室   桂林市骖鸾路20号 电话:5810052

工作职责:
(一)贯彻执行国家、自治区和市政府的有关规定,组织实施全市建筑垃圾的处置管理。
(二)负责制定建筑垃圾处置规划和计划。
(三)负责审批各建筑工程的建筑垃圾排放回填计划,依法核发《处置许可证》和有关文件。
(四)负责调剂建筑垃圾的余缺,对建筑垃圾的排放、回填、运输进行监督管理。
(五)负责规划管理建筑垃圾固定消纳场和临时消纳场和临时消纳场。
(六)对违反《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》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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